試管嬰兒技術的發明對於現代不孕夫妻是一大福音,尤其是現在台灣社會普遍有晚婚遲育的現象,想擁有寶寶卻生不出來的狀況越來越多。
在過去政府雖然有試管嬰兒的補助方案,但僅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症夫妻為補助對象,每年的受益人數只有20對夫妻,然而,試管嬰兒治療一次的費用約為15-20萬,且不能保證成功,因此一般收入的家庭很難決定要進行試管嬰兒受孕技術。
但在2021年7月起,為了更重視台灣生育率逐年逐月降低,政府決定擴大試管嬰兒補助的範圍,將妻子未滿45歲的不孕家庭通通列入補助範圍,且可提供服務的醫院也一次增加73家,當然一般家庭與中低及低收入戶家庭的補助仍稍有不同,但已經大幅減輕了想做試管嬰兒家庭的負擔,由於補助及改動的內容較多,MamiGuide一次幫大家整理清楚。
試管嬰兒補助申請資格:
1.妻子未滿45歲
2.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
3.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
試管嬰兒補助額度:
中低、低收入戶:每次治療最高補助15萬元
一般收入戶: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、再次申請最高補助6萬元
若當次療程金額未達上限額度,以實際支出的金額補助。
試管嬰兒補助額度分配及計算:
中低、低收入戶:不因療程而分配補助,每次最高給予15萬
一般收入戶:一般收入戶的補助會因為療程情況,而有補助額度的不同,一般試管嬰兒的療程分為兩個階段,分別為「取卵培養胚胎」及「胚胎植入」,而這兩個階段是分別給與補助的:
1.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將區分為:取卵階段7萬及胚胎植入階段3萬
2.再次申請最高補助6萬將區分為:取卵階段4萬及胚胎植入階段2萬
因每次進行治療不一定兩個階段都會進行,因此政府在這個部分設計為分階段補助,其目的應該也是盡可能在有限的補助預算內擴大能補助的夫妻數。
試管嬰兒補助次數上限:
1.受術妻年齡在39歲以下進行治療,每胎最多補助6次技術治療
2.受術妻年齡在40-44歲者,每胎最多補助3次技術治療
試管嬰兒補助申請辦法:
資格申請:現在申請試管嬰兒補助需到衛福部特約機構進行申請(機構名單頁面),在機構填寫資格審查表,並附上身分證正本影本,由機構代為送交國健署,申請成功後將會收到「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通知書」。
試管嬰兒補助注意事項:
試管嬰兒補助會在療程結束後才拿到,在生殖機構的治療過程需先付款並且保留明細,並在結束療程的6個月內由生殖機構代為送件申請。因此想要做試管嬰兒的家庭還是得先準備一筆金額付款,事後才會拿到補助。
1.生過小孩後仍可以申請補助,只要符合補助的申請資格即可。
2.補助方案只針對體外受精(俗稱試管嬰兒):如果是人工受孕、吃排卵藥增加自然受孕機率等方式,都不符合補助的申請資格。
以上就是試管嬰兒補助的相關規定,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的話,也幫我們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唷,MamiGuide祝福想要有寶寶的家庭都能如願以償!